常德和张家界签订澧水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

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 2020-04-22 二维码分享

近日,常德市和张家界市正式签订澧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,标志着常德市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上取得了零的突破,这将对稳定和改善澧水流域水质、保护长江流域水环境发挥积极作用。

2019年6月以来,市财政局会同市生态环境、发改、水利等部门,研究补偿方案及补偿协议,多次与怀化市、张家界市财政部门就沅水、澧水流域上下游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行对接。经过多轮讨论修订,于2020年3月30日与张家界市达成一致。根据协议,从2020年1月1日起,每月以常德市与张家界市澧水交界断面水质作为考核依据,若当月断面水质类别达到I类标准,或较上年水质类别有所提升时,常德市将补偿张家界市80万元;若当月断面水质为II类标准时,互不补偿;若当月断面水质为III类标准时,张家界市将补偿常德市80万元。该协议为期3年。

下一步,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沟通衔接,争取6月底前与怀化市就沅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达成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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